镇平,古称涅阳,金正大三年(1226年)置镇平县,著名诗人元好问为首位县令。地处河南省西南部,南阳盆地西北侧,伏牛山南麓,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辖12镇11乡409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人。其中汉族890477人,占94.44%;蒙古族30591人,占3.4%;回族18402人,占2.07%;满族、土家族、藏族、彝族、苗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布依族、高山族、土族、纳西族、撒拉族、达斡尔族、黎族、白族、毛南族、佤族、水族、瑶族、哈尼族、侗族、僳僳族、怒族等24个少数民族512人,占0.05%。镇平是“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县”、和“全国文明村镇建设示范点县”,是国家命名的“中国玉雕之乡”、“中国地毯之乡”、”中国金鱼之乡”、”中国玉兰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河南省命名的18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和26个城镇化重点县之一。近年来,镇平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显著变化,社会事业协调推进。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多年稳居南阳市县(市)区首位。
镇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